競委會與通訊局簽備忘錄 共享電訊及廣播行業管轄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2/14 16:08

分享:

分享:

競爭條例今日起生效,競委會與通訊局今日簽署諒解備忘錄,協調雙方在電訊及廣播行業共享管轄權的職能。

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,承諾在執行職能時,確保一致地應用和詮釋競爭條例的條文,以及快速處理相關事件。

由於通訊局具體職能是規管廣播及電訊業,因此在共享管轄範圍內,通訊局會擔當主導機關。

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,競爭條例全面實施,對香港意義重大,標誌經濟向前邁進重要一步,市民假以時日就會感受到條例帶來的好處,以及推動香港經濟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