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委會與通訊局簽備忘錄 共享電訊及廣播行業管轄權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5/12/14 16:08 分享: 分享: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·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競爭條例今日起生效,競委會與通訊局今日簽署諒解備忘錄,協調雙方在電訊及廣播行業共享管轄權的職能。 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,承諾在執行職能時,確保一致地應用和詮釋競爭條例的條文,以及快速處理相關事件。 由於通訊局具體職能是規管廣播及電訊業,因此在共享管轄範圍內,通訊局會擔當主導機關。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,競爭條例全面實施,對香港意義重大,標誌經濟向前邁進重要一步,市民假以時日就會感受到條例帶來的好處,以及推動香港經濟的能力。